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脱胎换骨(脱胎换骨(。真不能怪她,因为原主就没活过三章。她只看到原主去世,就给气晕了,直接穿书了。前三章重点介绍沈温两家的背景,女主的无边美貌,以及原主遭受的苦难,死状如何悲惨。男主只是闪现了一下。早知道她会穿书,她肯定死命掐着自己的人中,说什么也要看完再晕过去。这会说啥都晚了。她只知道,男主现在在羊城军区。在白云山执行任务的时候,跟特务殊死搏斗,成功制服后,自己也受伤昏迷。也是巧了,正是原主下乡的那一天。其余的她就一概不知了。这也是温乔着急离开京市的原因,她必须要提前赶去羊城。这样才有机会营救男主。按照剧情,书中原主是两天后才下乡的。她现在提前了两天,想来应该能赶得上。她要成为男主的救命恩人,趁机抱上他的大腿,这样就能继续做咸鱼了。书中男主家世相貌能力都是顶级的,最后,自然也坐到了高位。她现在不缺钱票,缺的是坚强的后盾。温乔向来是美而自知的。长成她这样的,要是没人护着,很容易被那些不怀好意的豺狼虎豹盯上。别人也许护不住她,但男主肯定可以。只要抱上男主的大腿,不管在哪里,不管这个年代的条件多么艰苦,她都能高枕无忧的躺赢了。温乔把自己打理的清清爽爽,这才出了空间。掀开帘子,见包厢的其他人还在安睡。悄悄地松了一口气。空间这个事情是个绝密,她必须要小心谨慎的捂结实,任何时候都不能暴露。这次是万不得已。原主的身体实在是太破败了,犯起病来,比林妹妹还弱,虚的走路都得需要人搀扶。她怀疑自己刚才就是晕过去的。就这孱弱的身体,随时都有晕厥的可能,还怎么去救男主。再说,等她到了羊城军区的军垦农场,也没机会改头换面了。搁现代的时候,她变化大可以推给医美。这个年代可行不通。反正羊城那边没人认识她,索性一开始就用崭新的面貌示人。她就是天生丽质,别人也挑不出什么理。当然,她也是为了给男主留个好的第一印象。这本书的男主虽然没有原型,但简介中对男主的那些描述,什么淡然高华,挺拔俊雅,谦逊有礼,体贴细心云云的。反正能用上的那些美好的形容词,沈月如几乎都堆砌在男主头上。温柔深情专一,宠她入骨。妥妥的男德标兵。看的温乔牙酸。也是,这种十全十美的男人,就算沈月如在现实生活中,做梦都梦不到。也只能写到小说里,满足一下自己内心的野望了。之前,温乔也想过,要不要把男主抢过来。可惜,温润如玉这种类型,不是她的菜。就算不准备撩拨男主,她也要把自己的容貌保持在最佳状态。毕竟,男主对她好感度越高,于她越有利。这根大腿才能抱得越结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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